释义 |
法律分析: 流程:1、当事人报警;2、警察出警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3、询问案情;4、可以调解的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愿意的调解,调解成功的不处罚则结案;5、调解不成,或者拒绝调解,或者不宜调解处理的,由民警作笔录;6、收集证据,有伤的验伤;7、材料准备齐全后,有处罚权的,直接作出处罚,下达处罚决定书,没有处罚权的,向上级报批;8、报批送达处罚决定书,最后执行。如拘留的送拘留所关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