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于2005年颁布实施,是我国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法律。该办法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档案收集、档案保管、档案利用、档案编痕、档案保密和档案销毁等内容。其中,该办法对公安机关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销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例如,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档案收集计划和记录表,定期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保管档案时,应当分类存放、制定档案保管制度和档案借阅制度,落实档案责任制和保密责任制等;在利用档案时,应当依法进行,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等。此外,该办法还明确了档案编痕和档案保密的相关规定,强调了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外提供或者利用档案,应当依法进行,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等涉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