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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村委会的单位性质
释义
    法律分析:
    村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不属于社会团体。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每个村都有自己的村委会,负责协助乡或者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委会可以根据村民的居住状况等分设若干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委会的成员由本村村民直接选择产生,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委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这样可以使本村村民知法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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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3: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