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侯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取保侯审申请程序是: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进行审查; 3、确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被取保候审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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