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病可以办残疾证 |
释义 | 可以办理残疾证的情形包括: 1、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2、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及言语声; 3、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4、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5、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疾、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6、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二十二条 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残联同意,可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批准残联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