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爸做建房子的时候我爸的父亲(就是我爷爷)给了点钱建房子请问这样合理吗? |
释义 | 法定继承房产的方式:应当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然后由应得份额最大的一方获得房产;向其他继承人补贴其应得份额对应的价值,或者是直接将房子变现,各个继承人按份额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好,爷爷的房子给孙女,监护人只能是父亲吗? 监护人不一定是孩子的父母,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爷爷的房子被拆了,我父亲没有放弃继承遗产权,怎么给拆迁写信 被继承的房屋拆迁遗嘱有效。遗嘱应当写明遗嘱人的具体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写明设立遗嘱的原因和有关要求,处理财产的名称与数额,房屋分割条件与变更登记事宜。遗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写明设立遗嘱的时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我爷爷去世后,把他的房产留给了我两个姑姑,因为我爸已经去世了,爷爷有遗嘱孙子孙女有继承权吗? 父亲去世了孙子有继承权。孙子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祖父母的财产,或是祖父母在生前立有遗嘱将财产指定给孙子继承的,那么孙子就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祖父母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子归我爸继承给我,我爸再婚了,生了俩儿子,后妈也一直惦记着这个房子,他们有权跟我分这个房子吗? 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双方明确约定该继承的房产属于一方所有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父母结婚后,我妈买了自己的房子,没多久我爸就去世了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需要或者的一方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办理完继承公证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一方死亡之后自己应当是属于的继承房子的类型的,要先办理继承的公证之后,才可以进行房产的正常步骤,再办理的公证之后,那么剩下的房产过户流程和其他是一样的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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