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变更户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对于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无法自行到户籍部门办理变更户主的情况,需要同属于该户口的人员即新的户主带上原户主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等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户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