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奖励假80天工资标准规定 |
释义 | 在奖励假80天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80天奖励假I资由企业来承担,首先需要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发放生育津贴的产假并不包括80天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女职工享受奖励将期间的工资是不属于生育津贴,不能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而是由企业承担。 此前,我国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去年12月30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 今年广东再次修订计生条例,并于9月29日通过施行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该条例将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也就是说,广东女职工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共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共208天产假。同时,根据新条例,广东目前正在休产假的女职工也可享受50天的延长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妨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