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一、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只能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出这个范围从事民事活动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认可,否则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 (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 (4)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 二、什么是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 一、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通常适用于两种情况: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又没有法定代理人的;2、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是指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 三、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都有哪几种 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 1、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 2、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 3、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或附解除条件之代理中在因条件成就而消灭后,原代理人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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