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刑法 》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 死刑 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 犯罪嫌疑人 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 罪名 。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在关注 一审 判决结果的同时,也应该详细的审查一下法院做出这一判决结果的依据,如果认定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的话肯定会被从轻处罚的,可是假如被害人的 律师 能提供 证据 ,证明犯罪嫌疑人根本就不能被认定为自首, 二审 就有可能会发回重审的。 法律客观: 《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