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工伤致残鉴定具体如何做 |
释义 | 当事人不服工伤致残鉴定,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如果不服工伤认定结论的,则可以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工伤评级过后需不需要找律师 工伤评级过后不需要找律师,如果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对省级工伤鉴定不服可以投诉吗 工伤员工对省级工伤鉴定不服,不能再次申请鉴定,因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但是如果在鉴定结论作出后一年内认为伤情有变化的,可以重新提起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工伤认定大概多少钱 工伤鉴定有两个鉴定,认定工伤不花钱,鉴定伤残等级、工伤劳动能力一般要几百块钱。大部分省市的规定是200-300元左右,不同省份规定不同,可以由个人或者单位垫付,最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扣除。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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