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买房,证书上有夫妻名字则是共同财产,只有一方名字但有出资证据并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也算共同财产,否则只属于个人财产。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但有出资证据并且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则也算共同财产。否则该房产仅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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