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房产不是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共同登记产权。如果一方或父母出全款且房产只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前住房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2、如果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或者父母出全款购房并且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3、但是,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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