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的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
释义 | 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并落入父母的户口簿上。前提是父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同意。离婚后女方户口落户的问题。1、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 一、离婚户口有什么新规定 离婚户口规定如下: 一、两人离婚后选择再婚后迁出。两人离婚后选择再婚的,可以直接把户口迁往再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按照当地户籍办政策的要求进行办理; 二、夫妻离婚后自己可决定迁出或者不迁出。夫妻离婚后,除非夫妻离婚时有迁出的判决约定或者调解书有此项要求,否则男方是无权要求女方迁出的; 三、离婚后的户口迁回原籍。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 四、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 二、起诉离婚后户口要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后户口的处理方法: 1、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才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离婚后再婚,离婚后可以把户口迁到再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还需要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章,如果夫妻有迁出协议或调解书的要求,女方必须迁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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