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注销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简易注销的意思:一般指的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简易程序,简易注销简化了注销程序、公告方式和登记材料。简易注销的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简易程序的简易性有一下表现: 1、申诉和争论的办法简练,可以口头申诉和口头争论; 2、受理程序简练。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两头可以一起到基层人民法院或它的派出法庭,央求处理胶葛。关于符合申诉条件,且被告附和口头争论的,基层人民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开庭审理; 3、传唤办法简练。原告申诉后,人民法院可以采用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练办法随时传唤两头当事人、证人; 4、审判安排采用独任制。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并单独作出断定; 5、庭审程序简练。开庭时,当事人对案子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争论定见后径行断定、裁决。简易程序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在外; 6、裁判文书的制造可以视情况作恰当简化; 7、审理期限较短。应该在立案次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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