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身份证可以跨区办理吗? |
释义 | 南京身份证办理分为首次申请和再次申请两种情况。首次申请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和《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办理流程包括交验材料、填写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并凭领取凭证到指定派出所领取证件。属于江苏籍的居民需20天后发证,非江苏籍居民在南京市异地办证则为60天发证。 法律分析 第一次申请身份证时,不能跨越不同地区。但如果是非首次申请,则可以跨越不同地区。 南京身份证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交验《居民户口簿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4、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的公安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属于江苏籍的居民在20天后发证。非江苏籍居民在南京市异地办证的,为60天发证。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的办理需在常住户口所在地进行。因此,南京身份证是否能够跨区办理,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南京身份证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跨区办理。但是,跨区办理的具体流程和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了解详细信息。 总的来说,南京身份证跨区办理是存在的,但具体办理流程和条件需要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需要办理南京身份证,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结语 非首次申请身份证,可跨越不同地区办理。但首次申请时,仍需按照南京身份证办理指南办理。办理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和申领登记表。办理流程包括交验居民户口簿、填写申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并凭领取凭证到指定派出所领取证件。办理地点和时间是办理身份证的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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