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洛阳居民之间婚姻登记一般办理程序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登记地点、所需携带的证件和照片要求。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当事人符合《民法典》的法定条件,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照片等要件。离婚登记则需要男女双方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照片等要件。 法律分析 一、结婚登记 登记地点:双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县、区)的婚姻登记机关。 具备条件:双方结婚当事人符合《民法典的法定条件。 携带要件: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 2、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相符); 3、再婚的须提交离婚证件; 4、男女合影大二寸照片三张。 二、离婚登记 登记地点:男女双方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要件: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相符);2、男女双方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协议内容主要是: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债权债务享受及偿还;4、男女方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结语 结语: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登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双方符合法定年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要件,同时需要提交照片等材料。离婚登记则需要双方当事人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要件。以上内容提醒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