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有权利扣装修押金么 |
释义 | 一、物业收取装修押金合法吗 在法律条文上没有对“保证金”进行规定。因为没有强制性,如果业主不愿意,物业无权对此收费。但双方可通过协商途径找到平衡点,签订双方都愿履行的协议。那些交纳保证金才发给装修公司入场证的物管公司,违背了业主作为消费者自由消费的原则,属于违规行为。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价格的制定和调整,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责,其他部门无权擅自对此做出规定,物业公司收取房屋装饰装修保证金的行为是违规行为,应予制止。 二、物业更换 物业既可以一次性出售,也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零星出售,边流通边消费;其价值可以一次性收回,也可以在较长的时期中多次收回。根据中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止。 三、物业附属设施 物业扣除装修保证金合法。当业主有装修需求时,物业公司一般会要求装修业主办理装修备案手续,并收取一定的装修保证金。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违反装饰装修相关规定的,物业有权制止,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处理。缴纳装修保证金是约束业主装修行为的一种手段,当装修公司出现违规装修时,物业公司可以暂扣部分保证金。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附属设施,是指建筑物内和建筑物外的各类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及相关的场地、绿化、道路等,包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漏水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以及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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