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大连驾驶证审验办理材料 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一寸照片2张;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连驾驶证审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三、大连驾驶证审验办理地点 各区(县)地区交警大队。 中山大队: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69号6号窗口; 西岗大队: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250-1号1-2号窗口; 沙河口大队: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100号6-7号窗口; 甘井子大队: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219号6-7号窗口; 旅顺大队:大连市旅顺口区民联街2号5号窗口; 高新园区大队:大连市高新园区火炬路56号1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