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迁移户口怎么办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湖北迁移户口的申请和审核流程以及所需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结婚证、居民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父母、配偶迁入的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以及《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 法律分析 1. 湖北迁移户口的申请和审核流程是什么? 2.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3. 分、县(市)局需要进行哪些核准和签发手续? 4. 最终需要签发什么文件?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户口迁移是什么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规定》,申请湖北户口迁入地派出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 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许迁入湖北的证明; 4. 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簿转移证明; 5. 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6. 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7. 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性别变更证明; 8. 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出生日期变更证明; 9. 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学历、学位、职业等变更证明; 10. 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变更证明; 11. 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失业、参军、出国(境)证明; 12. 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生育证明; 13. 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残疾人证明; 14. 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患有严重精神障碍或者传染性肺结核等疾病的证明; 15. 申请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给湖北户口迁入地派出所。 结语 湖北迁移户口的申请和审核流程包括申请人书面申请、提供结婚证、居民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父母、配偶迁入的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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