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在分居满一年后是否可以离婚?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经法院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提离婚诉讼,如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应准离婚。分居证据可包括:租赁合同、信件、书面分居协议、分居文书、书信、电子邮件等,人证需辅佐其他证据。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法院认定双方之前的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分居是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搜集: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拓展延伸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如再次分居满一年,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一种法律手段,旨在确保法律判决得到有效执行。在此情况下,如果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说明情况并请求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受理您的申请,并在审理过程中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注意,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可向法院申请离婚。分居可以通过房屋租赁合同、分居书面协议、书面分居文书、书信、电子邮件等证据证明。如果需要强制执行法院判决,您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详细说明情况并请求法院的支持。在此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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