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案件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以及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的原则。治安案件是指违反与治安管理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其中包括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程序、内容、结果公开。 法律分析 治安案件是指违反与治安管理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刑事案件相对应,两者不能混杂在一起。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一)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就是公安机关据以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范和依据,应当公之于众。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内容、结果公开: 第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要公开,即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调查和实施处罚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证件,以表明其执法人员的身份; 第二、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要给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第三、处罚决定公开,即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并向被处罚人宣布、送达,同时抄告被侵害人。 结语 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是两种不同的案件类型,不能混杂在一起。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其中,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要公开,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要给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处罚决定公开,即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并向被处罚人宣布、送达,同时抄告被侵害人。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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