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回扣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回扣仅存在于商品或者劳务买卖关系中,其他经济关系中的类似现象不能称之为回扣。 第二,回扣只能由卖方支付,而且只能是从买方所付的款项中提出一部分返回给对方。 第三,回扣的收受者只能是买方本身或者其经办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