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党志愿书本人经历怎么填写 |
释义 | 入党志愿书中的“本人经历”填写如下: 1、从7周岁或上小学开始填写,起止年月要衔接,尽量不要遗漏; 2、“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 3、“任何职”应写明具体职务,兼职较多的可填主要职务; 4、“证明人”应填写对自己最熟悉的或在一起工作过的人员。 入党志愿书全称为《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申请入党的同志,经过党组织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以后,党组织认为他入党的条件已经成熟了,就会发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让申请人填写,正式履行入党的手续。 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中国共产党章程》确定的入党必备程序之一。作为申请人必须填写的一份重要证明材料,它是党组织对即将发展入党的同志进行审查的依据。同时,它又是忠实记载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入党审批过程的重要文件。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其转为正式党员以后,《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要装入党员本人的人事档案中。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过历史沿革,是由中央组织部统一制定,各地方党委的组织部门按样翻印。由基层党组织发给即将提请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填写的,是要求入党的发展对象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达到一定的要求后,经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填写的,未经党组织同意不能自行决定填写。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章》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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