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认定商业贿赂罪,核心在于认定其客观方面。即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除了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 (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 (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2、认定商业贿赂罪,要注意正确区分贿赂与亲友正当馈赠的界限。 (1)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及历史上交往的情形和程度; (2)往来财物的价值大小; (3)财物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物方对于接受方有无职务上的请托; (4)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提供方谋取利益。 一、对商业贿赂罪是如何认定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其他单位”,既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也包括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临时性的组织。这里的单位不包括从事非正当活动的组织。 4、主观要件 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