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骰骨骨折是工伤几级伤残,谢谢 |
释义 |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标准,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属于工伤八级,而减少小于12者属于工伤九级。因此,需要进行鉴定才能确定具体的等级。 法律分析 很可能是八级,具体需要到鉴定机构做鉴定下结论。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16180-5.8八级5.8.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8.2八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13)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14)3个及以上节段脊柱内固定术5.9.2九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拓展延伸 工伤骰骨骨折如何影响伤残评定等级 工伤骰骨骨折是指在工作场所中发生的骰骨骨折伤害。对于工伤骨折患者来说,其伤残评定等级的确定是十分重要的。伤残评定等级是根据骨折对患者身体功能和生活能力的影响程度来评估的。一般情况下,骰骨骨折会导致患者在短期内无法正常工作,需要休养和接受治疗。如果骨折导致了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或残疾,那么伤残评定等级可能会更高。评定等级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患者在工伤赔偿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权益。因此,对于工伤骰骨骨折患者来说,及时进行伤残评定非常重要,以便获得合理的赔偿和保障。 结语 工伤骰骨骨折对患者的身体功能和生活能力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伤残评定等级的确定至关重要。根据相关规定,根据鉴定机构的结论进行评定是必要的。骰骨骨折的伤残评定等级将直接关系到患者在工伤赔偿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权益。因此,及时进行伤残评定,以获得合理的赔偿和保障对患者来说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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