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征地后一直不动工怎么办 |
释义 | 开发商征地后一直不动工的,如果时间超过一年的,有关部门可以收回闲置土地。对于闲置一年且可以耕种收获的土地,应恢复耕种,闲置一年以上的,应按规定缴纳闲置费;闲置二年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开发商征地不建设什么时候可以收回呢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开发商征地不建设二年可以收回。开发商对土地进行征收时,两年内不实施征收的、实施征收后不建设超过两年的,征地批文作废,对于闲置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予以收回。 二、土地三类指标指标 (一)批而未供认定:新增建设用地自省政府批准后超过一年未实施供地的土地,包括未征未供土地和已征未供土地。(二)闲置土地认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为闲置土地。(三)低效用地认定。 三、已入住房屋没有确权该怎样办 要在土地上盖房子,就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在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后,才能建造房屋。对于未经确认的宅基地,村集体应当收回宅基地。对于需要宅基地的农民,可以重新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虽然没有确认宅基地的权属,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然是原使用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转让可以给原使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2、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闲置的宅基地;3、如果没有确权,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就不允许重建、修缮房屋,房屋消亡后,村集体将收回房屋;4、鼓励占用宅基地越来越多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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