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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流程
释义
    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如下:
    1、物业管理小区符合情况的,业主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
    3、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4、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5、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6、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7、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综上所述,小区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后30日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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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