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有公积金贷款另一方能贷款买房,但是不能通过公积金贷款再次买房。双方一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将交纳公积金的一人设为主导贷款人,同时出具两人的个人收入证明,提升贷款的信用额度,共同还贷。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