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带安全带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4、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5、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