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书下了 但是没钱还钱怎么办 |
释义 | 调解书下来了,没钱还处理如下: 1、调解书签收生效,签字并且收到了就具有拘束力了; 2、如果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申请强制执行,应该提供财产线索,没有线索,法院也无法执行; 4、如果真的没有钱,可以申请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限制措施。 调解书的效力具体如下: 1、调解书的效力,是指依据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由法院所制作的调解文书在法律上的拘束力; 2、民事诉讼法规定,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或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 3、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的前提和基础。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对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合意,具有契约的性质,但只有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4、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是对当事人协议的确认,是调解协议产生法律上拘束力的法定条件。 综上所述,如果法院已经出具了调解书,在这个时候仍然不还钱的话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也可以在法院进行诉讼,如果是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双方已经签收了,这个时候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向法院申请仲裁执行,单位账户没钱,可以查封、拍卖单位的车辆、房屋等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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