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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金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关系
释义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能否领取失业金取决于是否自愿终止劳动合同,同时需要满足参保满1年、非自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等条件。失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制度,旨在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分析
    终止劳动合同能否领取失业金要看是否为本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后是否有资格申领失业保险金
    劳动合同解除后,是否有资格申领失业保险金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个人情况。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的资格要求包括:被解雇、合同到期、因企业破产等原因导致失业,并且在失业期间积极求职。此外,还需要满足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条件。因此,如果您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符合上述条件,就有资格申领失业保险金。但具体的资格认定和申领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就业服务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合同解除后是否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取决于个人情况和法律规定。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如被解雇、合同到期等,并在失业期间积极求职,缴纳了失业保险费,才有资格申领失业保险金。具体的资格认定和申领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就业服务机构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失业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帮助他们渡过失业期间的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举办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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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3: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