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权利质押合同标的有哪些? |
释义 | 权利质押合同因标的的不同,生效时间也不相同。 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债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③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权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上述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一、质押权生效要件是如何的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质权的成立要件和对抗要件 (一)票据与公司债权交付作为成立要件,背书作为对抗要件 1、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质权图册样,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登记作为成立要件 1、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2、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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