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拆迁房购房发票的补救方法 |
释义 |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管实用发票,丢失后需立即报告税务机关并公告作废。受票方丢失发票应立即报告税务机关,并提供相关证明,一律不得要求重复开具发票。丢失的单联发票可在符合条件下重新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契税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如果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纳税人申报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 法律分析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按照上述规定,受票方丢失发票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证明或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如果丢失的发票为单联发票,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重新开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拓展延伸 如何重新申请拆迁房购房发票 重新申请拆迁房购房发票的步骤如下:首先,联系相关部门或拆迁房开发商,说明您的情况并表达对发票丢失的遗憾。其次,向相关部门或开发商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然后,填写申请表格,详细描述丢失发票的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在申请过程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或解释。最后,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答复。如果申请获批,您将获得重新开具的拆迁房购房发票。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申请。 结语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发票时应妥善保管,丢失发票时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作废。受票方丢失发票时也应及时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的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应根据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核定。对于重新申请拆迁房购房发票,您需要联系相关部门或开发商,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耐心等待审批和答复。具体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请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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