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
释义 | 在深圳离婚手续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当事人双方携带户口、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到夫妻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离婚。如果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如果是对法院财产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离婚证丢了可以补办吗 离婚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具体如下: 1、一方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并核对相关资料; 3、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 一、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办理离婚证在哪里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总之,离婚证丢了可以补办。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并出示并提交结婚证丢失证明,相关机关确认属实的,即会补发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手续有哪些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登记离婚:双方应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几种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去哪办理 离婚办理地点: 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那么需要到双方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去登记离婚,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协商一致后达成的离婚协议书; 2、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需要携带身份证、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一、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证件、离婚登记照片、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查档证明、离婚协议书;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其他材料。 二、起诉离婚的手续办理流程: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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