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释义 | 以下材料是双方在离婚时需要提交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但前述材料仅限于离婚登记,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需要起诉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 一、离婚怎么去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网上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吗 网上不可以申请离婚登记。离婚需要的手续有: 1、双方对抚养权,财产分割事项协商一致,直接到民政局协商办理离婚,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动产、不动产等相关证明; 2、如果双方不同意,只能提起诉讼离婚,携带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和其余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小孩出生证明等材料提起诉讼。 三、离婚协议书只签了一份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只签了一份如果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有效。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与份数无关,双方达成一致并且程序合法即为有效。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夫妻双方两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起诉离婚应该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3、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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