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口可以在江苏办理离婚吗 |
释义 | 不可以。协议离婚需要在婚姻注册地民政局办理,不能在外地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认为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不过另一方是本地户口就可以办理。 一、跨省办理结婚证需的手续有什么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如当事人双方均非当地户籍,是无法在当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回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其次,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离婚需要办什么材料 离婚需要办以下手续: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且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仍要离婚的,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2、若是诉讼离婚,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提交相关资料,请求离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需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其次,登记机关也有级别上的要求,双方需要到省级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并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比如公证机构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无亲属关系证明等。涉外婚姻在离婚时,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可以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在中国没有住所,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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