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暂住上海,已经买房,现在要离婚,是否可以在上海办理 |
释义 | 协议离婚需在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外地户口不能在上海办理;诉讼离婚需在离婚起诉一方居住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外地户口不能在上海办离婚,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在上海生活超过一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拓展延伸 在上海离婚手续办理的相关问题和程序 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夫妻双方需要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相关要求和所需材料。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证明文件。其次,双方需共同填写离婚协议书,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离婚协议需在公证处公证。随后,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和公证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机关将审核材料并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将发出离婚证明。最后,离婚证明需办理注销户口、财产过户等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因个案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或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协议离婚需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则需一方在上海居住超过一年后,可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时,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咨询要求和材料、填写离婚协议、公证、递交申请等。具体流程可能因个案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或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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