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
释义 | 病价工资计算首先必须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公司的计算系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为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根据本地政策执行。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是按照医疗期来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劳动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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