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一般如果未成年子女欠债的,父母是有偿还的义务的。 如果是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欠债不需要父母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