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的欠债在婚后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正常情况下婚前债务在婚后一般也是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一方用其个人财产承担。除非债务人有证据证明所欠的婚前之债婚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夫妻双方就不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