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锡失业补助金是一次性发放吗 |
释义 | 第一类: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新增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参保就业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时间为2月到11月的) 第二类: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我市市区,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新增失业人员中,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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