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予合同的三个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赠予合同的三个特点: 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 第三,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第四,赠与合同既有诺成合同的特点,又有实践合同的特点。 一、房屋赠与协议书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房屋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为: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赠与合同时无偿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3、买卖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必须履行;赠与合同成立后,出公益性、公正赠与外,当事人在财产转移前可以任意撤销、法定撤销。 二、赠与协议对方不接受合同有效呢 赠与协议对方不接受的,合同不成立。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是一个双务合同,需要双方的意思达成一致才可以成立。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房子协议书一直签不下来,现在过户还有法律依据吗? 签订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赠与合同仍然有效。房子是不动产,必须办理登记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赠与合同是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为: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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