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予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一、赠予行为是单方允诺吗 不属于单方允诺。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赠与是一种合同,需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方作出赠与,一方要表示同意,合同才能成立。 赠与的性质: 1、双方行为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诺成行为 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 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二、赠与合同是免费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免费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个人财产免费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之间。赠与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转让,如抵押权和地役权的设定,可以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只能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成立,即赠与人表示赠与,受赠人表示接受。受赠人不接受的,合同不成立。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义务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不承担任何义务,受赠人不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才能获得赠与。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也称为恩惠合同。由此可见,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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