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赠与合同的特征 赠与合同的特征如下: 1.赠与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必须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如果仅有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予赠人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2.赠与是无偿的合同赠与不以对价为基础。但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但附这种义务与所取得的利益,不是互为代价的。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与买卖、互易等合同一样,赠与合同也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二、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 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如下: 1.赠与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自财产交付时生效; 2.赠与人采用书面形式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愿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生效; 3.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三、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