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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取了一次后第二次怎么取
释义
    第二次取时可以用第一次提取公积金时使用的相应材料进行提取。具体的流程:
    1、首先要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提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发放公积金。
    具体材料如下:
    1、如果已婚,要提供结婚证书和复印件;
    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
    3、如果有房子的话,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租房子的话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副本;
    4、如果是退休的人士,需要提交退休证明;
    5、如果是低收入人群的话还需要带上相关的低保证明;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副本,两次提取的公积金时间最好间隔一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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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