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母与继父离婚养子对继父有赡养义务吗? |
释义 | 生母与继父离婚的,如果养子与继父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则养子还有赡养义务。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一、民法典中继子女是否有抚养费 未成年的继子女有抚养费,因为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关系适用父母子女之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怎么样才能断绝父子关系 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 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2、对于养父子关系。 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3、对于继父子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结婚而形成的,因此,也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而解除。但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因抚养教育而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参照亲生父子关系。 三、非亲生子女抚养权可以争取吗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可以争取。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父(母)与继母(继父)离婚后,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同意继续抚养的,可以考虑由继父或继母同意继续抚养。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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