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借读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外省市户籍的学生在深圳市中小学就读的,叫借读。借读需要收取借读费。为吸引高素质人才来深工作,深圳出台了对一些来深人才的未成年子女的入学的免收借读费的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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