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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铜陵居住证办理流程
释义
    本文介绍了铜陵居住证的申请步骤和所需材料。流动人口需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或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向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领取居住证。公安机关对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说明理由。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符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
    法律分析
    铜陵居住证的申请步骤如下:
    1. 如果流动人口已经办理了居住登记满6个月,或者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就可以向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领取居住证。
    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对申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申领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需要对申领材料调查核实的,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对不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延伸阅读:
    那么铜陵居住证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证明材料:
    (1)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2)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
    (3)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注意事项:申领人以及前款所列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人,应当对提交或者出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居住证制度互认互用实施方案》,对于安徽省铜陵市来说,其居住证制度已经实现了居住证互认互用。因此,对于铜陵市居住证的申请,需要准备的资料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但一般来说,申请铜陵市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身份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 户口簿: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 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4. 居住房屋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共同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就业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共同居住房屋所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6.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共同居住房屋所属企业在本地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 纳税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共同居住房屋所属企业在本地的纳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个人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明等。
    综上所述,申请人需要准备的资料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但一般来说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居住房屋证明、就业证明、社会保险证明、纳税证明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
    结语
    铜陵居住证的申请步骤已经很详细地说明了,流动人口只需要提交必要的材料,就可以向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领取居住证。如果申领材料齐全,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也会进行相应的处理。因此,申领铜陵居住证并不难,但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八条\t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十六条\t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落户条件:
    (一)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三)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七条\t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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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