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最多判多少年 |
释义 | 25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减刑之后,至少要服刑10年。在人民法院作出减刑的裁定之前,罪犯应当在监狱中积极表现,争取机会。要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才可以,至于减刑的幅度还要结合罪犯实际的表现才能确定,但一般情况下每次减刑都是减刑一年。而要是从无期徒刑直接减刑为有期徒刑的话,一般是20年或者25年。 一、无期徒刑是一直关到死吗 我国的无期徒刑在服刑两年以后可减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为20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经过一次减刑,也可多次减刑,但实际执行的刑罚不得少于13年。 二、坐牢一年是几个月 监狱的服刑期限一般自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此前已经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抵扣一天刑期,时间采用公历,服刑的期限与外面的算法完全一样,没有什么特殊之处。监狱里十二个月才算一年,一个月一般以30天计算。不过刑法是以日期计算刑期的。我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犯人的家属往往见到,可能被判了三年的,结果二年多就出来了,便误以为一年只有几个月,其实是因为犯人减了刑的。普通减刑,一般是依据罪犯在监狱中的认罪服法、改造悔罪的情况来决定,由监狱提出意见,报同级法院裁定予以减刑。同时,检察院对减刑建议有权进行监督。一般每次减刑就减一年,有立功表现的减两年,突出立功表现的减三年。判处5年以上徒刑的,执行一年半之后才可以第一次减刑,且两次减刑的间隔不得少于两年。 三、减刑的起始时间与间隔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减刑的起始时间,是指罪犯被执行刑罚多少时间后才可以依法减刑;减刑的间隔时间是指第一次减刑与第二次减刑之间应相隔多少时间的规定。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3、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 5、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减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得少于十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得少于十二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刑法》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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